最高人民法院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》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江必新指出,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,治理有效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方面。发挥司法审判职能,正确处理自治、法治和德治的关系,积极参与乡村治理。依法依规保护村民自治权利,审慎把握村民自治与国家法治之间的边界,注重发挥好德治的作用。坚持政教分离政策,严禁宗教干预国家司法事务。依法严厉打击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。建立健全涉农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,增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整体合力。坚持“三个面向”和“两便”原则,发挥人民法庭靠近乡村、贴近群众的优势,切实开展好人民法庭工作。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,大力推进司法民主。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,提高农村自治组织和农民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意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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